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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市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占编补充人员工作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7-02-15

《中国组织人事报》

李锦浩

本报银川讯 (通讯员 李锦浩)近日,宁夏银川市出台《银川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占编补充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占编人员补充调配工作。

该市强化五项措施严把进人"入口关"。一是机关事业单位补充调配工作人员严格控制在核准的编制数内,严禁超编制、超职数补充人员,不得混用行政、事业编制或擅自改变使用范围,不得违反规定挤占、挪用编制,不得随意借调、抽调工作人员;二是建立公开遴选长效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占编补充人员一般采取公开遴选方式进;三是注重人岗相适,补充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未满服务年限等情形人员不得补充;四是结合拟补充人员一贯表现和考察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并由主管部门提请分管市领导同意后,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办理;五是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单位占编补充急需引进的高级专家、特殊人才、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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