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市“十抓”清单压实党建第一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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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12-14
《中国组织人事报》
赵俊
本报泰州讯 (通讯员 赵俊)今年下半年,江苏泰州市出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细化市(区)、乡镇(街道)、医院等8个领域的党组织书记"十抓"党建职责,为党建第一责任人树立了"硬指标"。
该市要求党组织书记必须履行抓组织领导、抓谋划部署、抓党内生活、抓带头示范、抓党员管理、抓服务保障、抓创先争优、抓品牌创建、抓规范运转、抓作用发挥等10个责任项目,每个责任项目细化为23项至35项不等的可量化要求,确保党建责任可对照、好落实、易考核。配套建立"月月报、年年考、时时查"督查机制,党组织书记每月上报一次履责成效,增强日常履责意识;年底针对党组织书记履责情况进行考核,严肃执行党建整改、后进约谈制度。抽调老组工干部成立巡视督查组,不定期开展党建工作督导,"倒逼"党组织书记始终绷紧党建责任"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