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七步议事法”推进村级民主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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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9-27
《中国组织人事报》
胡贞江
本报伊宁讯 (通讯员 胡贞江)年初以来,新疆伊犁州在全州实行"七步议事群众工作法",探索推进村级党组织民主治理,提升村(社区)议事科学决策水平。
该州出台《关于全面推行"七步议事群众工作法"的实施方案》,将村级事务规划为"访惠聚"和村(社区)党组织动议、村(社区)支委会提议、村(社区)"两委"合议、群众代表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决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评议等7个步骤,将低保对象确定、大额集体财务支出等19项动议事项,流动人口摸排、惠农资金发放等15项常规事务,细化要求并纳入"七步议事群众工作法"范畴。由派驻乡镇(街道)组织员与"访惠聚"工作组围绕"七步议事法",帮助指导基层党组织理清工作思路,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