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沙雅县村干部近亲属入党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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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9-02
《中国组织人事报》
柴春博
本报沙雅讯 (通讯员 柴春博)针对农村发展党员中存在的"近亲繁殖"等问题,近年来,新疆沙雅县实行村干部近亲属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向乡(镇)场党委报告制度,着力增强发展党员工作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该县规定,凡村"两委"正职在本村内的直系血亲、近姻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人员向本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村党支部在召开支委会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乡(镇)场党委进行书面报告。乡(镇)场党委收到村党支部报告后,由党委指派人员带队组成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进行深入考察了解,同时在村公开栏内进行张榜公示。凡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得"同意票"达不到70%,或得"不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一,或公示发现有影响入党问题的,一律不得提交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