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探索干部选任风险防控机制紧扣“风险点”拧紧“安全阀”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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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8-25
《中国组织人事报》
长组轩
本报上海讯 (通讯员 长组轩)近年来,上海市长宁区坚持从严选拔、严格监督,积极探索干部选拔任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将《干部任用条例》中的一些原则性规定细化为配套规则、操作指南,增强干部选任监督工作的针对性,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该区连续两年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开展调研,将长期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系统梳理,同时对中央及各地通报的各类问题作深入剖析,把从严监督的要求嵌入干部选拔任用各个关键环节,逐一查找诸如履行程序不到位、讨论研究不深入、考察访谈不细致、调查了解不彻底等"常见病""多发病"。坚持上下联动,邀请上级干部监督部门、基层组工干部等共同参与干部选拔任用风险防控机制的课题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对干部选任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防控点"等进行盘点和评估,尽可能做到全面覆盖不遗漏。形成《干部选拔任用风险防控工作流程图》,便于在实际工作中进行对照和检查。
立足基本环节,形成负面清单。该区针对干部选任"动议、推荐、考察、决定、任职"五个基本环节,着眼于可能出现的问题,形成"负面清单",共计26项。如动议环节,围绕如何做到动之有规、议之有矩,设计了6项"负面清单",包括调整配备干部的理由不充分,在机构变动或主要领导成员已明确即将离任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信访反映问题较多、线索具体、有问题未查清之前等情形。
该区针对"负面清单"所列情况,强化分析研究,在每一个基本环节内拓展出若干的"关注点",明确具体的判断标准,唯有达到标准,方可启动下一个基本环节。如民主推荐环节,重点把握开展推荐的工作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民主推荐是否合格,民主推荐范围和开展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的组织行为是否准确,结果的运用情况是否得当等4个关键节点,这些节点的标准必须全部符合后,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针对预判的问题和风险,该区有的放矢地制定配套方案、机制或者措施共30项,进一步筑牢干部选拔任用的"防火墙"。对于任职环节,针对可能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出台了坚持和完善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加强群众工作举报工作制度等文件。按照规范化的要求,结合风险防控工作流程,在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记实表》的基础上,制订《干部选拔任用记实暂行办法》,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流程的记实重点、监督重点,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一人一表、一事一记",客观记录选任工作各个步骤,为开展倒查问责提供客观依据。
该区严格落实问责机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制度,整合各方力量,结合区委巡察工作,成立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小组,将风险防控体系执行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着力检查各单位选人用人程序是否合规、导向是否端正、风气是否清正、结果是否公正。一旦发现有"负面清单"所列情形,及时采取警示提醒、诫勉谈话、中止提任、责令整改等措施,确保选人用人在规范轨道上有序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