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对市级优秀人才实行动态管理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6-08-15
《中国组织人事报》
莆组轩
本报莆田讯 (通讯员 莆组轩)近日,福建省莆田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级优秀人才退出制度,以激发人才队伍活力,促进优秀人才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为依法规范管理,健全完善人才流动机制,该市按照"谁引进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权责一致原则,突出用人主体地位,建立入选市级优秀人才能进可退机制。根据规定,市级优秀人才的退出方式有:人才本人主动退出放弃入选资格、用人单位劝退、工作调离(含年龄或健康原因)和弄虚作假取消入选资格、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该市将对退出人才实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对主动退出的,取消其市级优秀人才称号,不再保留相应的工作生活待遇;对劝退的,取消市级优秀人才称号,获得的补助经费视合同履行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对调离的(含因年龄或健康原因),未能履行优秀人才义务的,保留市级优秀人才称号,停止发放后续的补助经费等;对取消资格的,取消市级优秀人才称号,不再保留相应的工作生活待遇,获得的补助经费视合同履行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