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市金坛区抓实“微权力”强化村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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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8-10
《中国组织人事报》
谈阳
本报常州讯 (通讯员 谈阳)近年来,江苏常州市金坛区为消除村党组织"微权力"监管上存在的"空白点",实施"公示制""备案制""审计制"三项制度,助推村级工作"阳光化"运行。
该区要求各村每月确定一天为"村事公示日",召开"村事公示会"对民生建设、"三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通报,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参会并提出疑问;对即将开展的重大工作、重要工程在会上一并讨论、民主表决,认可度不高的事项暂缓实施。下发《村议事工作纪实手册》,将村党组织决策部署分为决策事项缘由、村"两委"讨论、征求意见等6个工作环节,以手写笔记方式进行记录并交由镇党委备案,接受镇党委定期检查;区委组织部联合纪委、审计局定期对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村级债务处置、补偿费用发放等工作进行审核审计,其结果将作为村党组织和村书记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