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岛区“四字法”让党组织关系转接更明晰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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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22
《中国组织人事报》
陈曦
本报青岛讯 (通讯员 陈曦)为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新要求,山东青岛市黄岛区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规定》,采取"分、审、核、清"四字工作法,严格规范新常态下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分"。拓宽党员组织关系流向渠道,在区人才交流中心和镇(街道)分别设立流动党员"阳光驿站"、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党支部,负责接收长期流动在外且地点不固定党员组织关系;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覆盖率,解决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党员组织关系"没地落"或"落不下"的问题。
"审"。采取组织关系转接过渡审查办法,对组织关系待转入村支部的复员退伍军人、失业下岗农村务工党员等,先将其组织关系转入镇(街道)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党支部过渡至少6个月,经镇(街道)劳保部门调查核实后再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截断别有意图的党员通过将组织关系转入村党组织,干涉村庄事务。
"核"。建立"一验四问一审"制度,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认真查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详细询问转接原因、入党时间地点、学习生活、就业居住等情况,严格审查党员档案。对发现党员信息不实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对其党员身份不予确认,并向转出党组织通报,防止"假党员"混入党员队伍。
"清"。建立党员组织关系定期清理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党员组织关系清理工作,对党员组织关系未转出,但外出时间较长且有固定单位的党员,通知其尽快转出;对拒不接转的党员,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镇(街道)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党支部,避免影响村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截至目前,该区已按规定清理出220余名此类"挂靠"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