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扶持互联网经济优秀人才创业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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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8
《中国组织人事报》
闽仁轩
本报福州讯 (通讯员 闽仁轩)近日,福建省印发《互联网经济优秀人才创业启动支持暂行办法》,在闽创业的互联网经济优秀人才根据申报项目分为一般项目、优秀项目、重点项目等三类,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同时,对优秀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为期3年的跟踪考察,对综合实力强、经营业绩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企业(比例不超过各类项目总数的20%),将再次给予同等额度创业支持。
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以下6项条件: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且个人或团队拥有企业15%以上股份;创新性较强或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运营项目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不少于50万元)和一支人才团队;在福建省内注册不超过5年;个人和企业无不良记录;建立较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预期系统性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