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市城区“三考四评”完善村官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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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8
《中国组织人事报》
王晶
本报长治讯 (通讯员 王晶)近期,山西长治市城区结合实际,采取"三考四评"方式对大学生村官进行考核,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村官考核机制。
"三考"即任职村(社区)、街道党工委、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分别进行考核。任职村(社区)重点考核其日常工作表现、到岗情况及完成工作情况;街道党工委重点考核其工作实绩;考核组综合考核其德、能、勤、绩、学、廉情况。"四评"即街道评、任职村(社区)评、党员群众评、全体村官评。街道党工委组织街道干部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测评;大学生村官所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对其日常工作表现进行测评;召集任职村(社区)党员、村(居)民代表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满意度测评;召集所有在岗大学生村官进行互评。根据测评结果,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大学生村官考核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