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盖州市:“一述三推一选”创新优秀公务员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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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7-07
《中国组织人事报》
盖组轩
本报盖州讯 (通讯员 盖组轩)近年来,辽宁省盖州市积极创新公务员考核管理工作,坚持扩大民主,推行"阳光"考核,采取"一述三推一选"的办法确定优秀公务员。
全市各机关单位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根据每个人的岗位责任、工作职责,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按照考核指标要求召开年度述职会,邀请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参会,述职后全体机关干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进行打分评价推荐优秀公务员初步人选,各单位党委(党组)充分考虑初步人选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创新情况,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产生本单位优秀公务员,让确实优秀的公务员得到社会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