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拉特中旗为公务员建廉政档案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6-07-04
《中国组织人事报》
王文敬 杨喜
本报乌拉特中旗讯 (通讯员 王文敬 杨喜)近年来,内蒙古乌拉特中旗采取廉政承诺、定期报告等方式,为公务员建立廉政档案,切实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
建立"廉政承诺档案",要求公务员依据《廉政准则》内容在所属单位公开本人廉政承诺书,并向纪检、组织部门报告备案,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新录用的公务员,上任前进行严格的廉政教育,从一开始就筑牢思想防线;建立"定期报告档案",要求科级以上公务员必须定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在重要领导岗位的公务员,一年必须两次书面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建立"财务监督档案",对领导岗位的公务员在任期、调整、离任时的经济责任进行严格的审查监督,形成规范的经济责任事项档案;建立"证照管理档案",对科级以上公务员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集中收缴、统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