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河县:交叉培养非公企业入党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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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6-16
《中国组织人事报》
常充利
本报青河讯 (通讯员 常充利)去年以来,新疆青河县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从入党积极分子抓起,建立非公企业与地方党组织交流锻炼、联合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机制,互补短板,互学所长。
按照"一村一企"模式,村企党组织结成联合培养共建对子。乡(镇)党委同非公工委对年度新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联合分类登记造册,根据发展时间先后顺序,列入互派锻炼实习计划。交流锻炼实习期一般为两个月,指定党性强、技术好或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党员分别为双方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培养帮带人,双方党组织书记为共同培养人。村(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到企业重点学习技术技能、企业管理知识等。企业入党积极分子到村(社区)重点熟悉基层事务,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服务群众使命感。锻炼实习期结束,由实习所在党组织对其评写鉴定,作为是否列为下一阶段发展对象的重要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