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鲁县:“有错无为问责制”强化公务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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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6-16
《中国组织人事报》
刘晓伟
本报开鲁讯 (通讯员 刘晓伟)今年以来,内蒙古开鲁县对存在"有错无为"行为的公务员实行问责制,以此增强公务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制度上推进公务员作风转变。
该县明确,公务员违反有关政策和程序行使职权,造成工作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进行有错问责。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及时、有效地履行规定职责,导致工作延误、效率低下的,或因主观努力不够,工作能力与所负责任不相适应,导致工作效率低、工作质量差、任务完不成的进行无为问责。问责主要采取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撤销职务等5种方式,问责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