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区三会三审四监督严管基层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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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5-13
《中国组织人事报》
贾聪毅
本报北京讯 (通讯员 贾聪毅)近年来,北京大兴区探索实行"三会三审四监督"机制,确保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真正服务于民。
该区规定,基层使用经费的项目要通过三次会议,即各社区召开党员会和居民代表会,集思广益征集项目;支部召开支委会,结合实际确定项目进行申报审批;之后召开居民代表会,通报反馈结果,形成决议实施。经费使用要经过三步审核,街道成立经费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核项目可行性,审批项目经费,审查项目实施涉及合同签订、设备采购等内容,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此外,经费使用还要接受组织、纪检、财务、群众四方面监督,项目完成之后随时总结、随时公示,确保经费使用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