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市:聘任人事争议仲裁专兼职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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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3-11
《组织人事报》
广仁轩
本报广元讯 (通讯员 广仁轩)日前,四川省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社会公布了新一届聘任的24名专兼职仲裁员名单,其中专职20人,兼职4人,聘任期为三年。
专职仲裁员中包括市仲委会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市仲裁院正、副院长以及立案调解庭和各审理庭工作人员,来自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和市企业联合会等;兼职仲裁员为3名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和1名资深仲裁员。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从具备资格条件的人员中选聘,并按规定申领和颁发由人社部统一印制的仲裁员证书和仲裁徽章,实行"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仲裁员自被仲裁委员会聘任之日起,即具有以下职责:承办争议案件;案件处理终结时,填报《结案审批表》;及时做好调解、仲裁文书工作及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对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完成仲裁院下达的其他任务。仲裁员聘期届满后,根据履行职责考核情况,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续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