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市新录用公务员需到基层历练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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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2-23
《中国组织人事报》
本报洛阳讯 (通讯员 洛组轩)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市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新录用的基层工作经历不满两年的公务员,在试用期满后,需派往基层一线进行为期一年的实践锻炼。
《意见》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锻炼对象和岗位情况,与派出机关(单位)协商分配,原则上派往县(市)乡镇机关,或安排到与职位职责相关的企业。因新录用公务员个人原因请假或离开接收单位累计超过30天的,要相应延长锻炼时间。新录用公务员在基层锻炼期间,需努力做好"五个一",即记好一本工作日志、完成一篇调研报告、撰写一个工作创新案例、参与一项实事工作、帮助群众解决一个实际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