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溪县分级建立“党员法治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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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11-23
《中国组织人事报》
明维组
本报明溪讯 (通讯员 明维组)近年来,福建明溪县分级建立"党员法治驿站",积极打造幸福平安村居。
由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任县"党员法治驿站"站长,县委政法委、县法院等单位具有法律知识的党员干部任成员;乡(镇)"党员法治驿站"由各乡镇宣传委员任站长,综治、司法等党员干部任成员;村(居)"党员法治驿站"由各乡镇驻村工作组长任站长,村(居)委会挑选符合条件党员任成员。要求县"党员法治驿站"成员组成法律知识宣讲队,每月定期两次到各乡(镇)、村(居)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各站点每季度安排三次入户走访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240多个法治宣传联系点,提供法律帮助350余次,化解法律矛盾纠纷232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