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南郑县联席监督干部八小时外表现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5-11-16
《中国组织人事报》
本报南郑讯 (通讯员 金东)今年以来,陕西南郑县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监察局、检察院、审计局等单位组成,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该县将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要求主要领导的述职述廉报告和其他领导干部的书面述职述廉材料中必须报告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并填写情况登记表。单位党政一把手负责监管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负责监管分管范围的工作人员。对不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出了问题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出了问题,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发生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发送"提醒通知书";对够不上党政纪处分但明显存在问题的,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对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对触犯法律、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