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召县优秀村支书享副科级工资待遇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5-11-03
《中国组织人事报》
本报南召讯 (通讯员 刘焕峰)日前,河南南召县出台开展"争当标兵村党支部书记、勇夺红旗杯"竞赛活动的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村党支部书记可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
该县规定"争标夺杯"竞赛活动每年进行一次,标兵村党支部书记所任职村必须获得全县"党建示范村"称号;连续五年获得"标兵村党支部书记"称号且符合"红旗杯"条件的,经县委考评后授予"红旗杯",可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由县财政负责解决。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的村党支部书记,若连续五年保持"红旗杯",且在岗在任的,参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人事和工资管理办法,进行正常工资晋档升级,县财政全额供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