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市企业家引领创业可获相应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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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10-27
《组织人事报》
本报中山讯 (通讯员 张演强 杨霞)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优越环境,广东省中山市近日出台办法鼓励企业家引领创业,企业家每带领1人成功创业可获2万元补助。
根据办法规定,成为引领创业的企业家以后,必须为所引领的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定位和投资项目风险评估,提供经营场地选择、规划布局现场指导服务,提供工商名称预登记、税务登记等服务。在创业者取得工商登记证照后6个月内,提供资金运作、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企业管理方面引领,帮扶创业者解决初创企业阶段的突出困难,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不间断提供法律法规、融资咨询、解决困难的指导服务。《办法》还规定,带领10名或以上市内高校在校生,本市户籍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中专毕业生等成功创业的,企业家可以提出参加引领创业绩效评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