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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石嘴山干部选任动议“五不准”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5-09-18

《组织人事报》

本报石嘴山讯 (通讯员 张伏祥)为把好选人用人源头关,宁夏石嘴山市近日出台《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设定动议"禁区",规范动议程序,为选人用人行为设置制度"红线"。

《办法》规定,领导职数已满且运行情况良好、干部选拔有关事项应向上级报告但未获批准、因机构改革等原因人事冻结、市委主要领导已明确即将离任等四种情形,不得提出调整动议,避免临时动议、因人动议现象发生。同时,明确提出"五不准"纪律要求:不准临时提出干部调整动议,不准违反规定程序实施动议,不准违反干部职数、职级管理规定实施动议,不准在动议过程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不准泄露动议情况。

《办法》要求,动议提名按作出启动决定、初始提名、综合比选、酝酿、确定方案等程序进行。市委作出启动动议决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就空缺职位调整原则、资格条件、提名方式等提出意见,报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后进行初始提名。市委组织部综合有关方面提名意见、班子建设和工作需要等情况,综合分析人选情况,统筹研究提出动议建议方案,召开"五人小组会"进行酝酿后确定干部任用工作方案按程序严格执行。在具体实践中,注重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防止出现"少数人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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