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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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9-07
《组织人事报》
本报北京讯 (通讯员 京仁轩)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5-2017年)》。提出要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任务规定,在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中,首先要规范行政履职行为,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要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执行市级审批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和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市政府办公厅还将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反馈和监督检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在完善政府诚信制度方面,北京市人社局将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为群众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以及依法做出的行政决策、政策承诺、签订合同的履约兑现情况,将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