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东区建立基层公务员学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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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9-07
《组织人事报》
本报宁波讯 (通讯员 许文飞)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对全体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年,该区将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增强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制定公务员学法培训计划,明确学法教育培训内容、时间安排、学习要求和工作部门、管理责任等内容。行政执法和司法类公务员,要求每人每年学法不少于40小时,参加集中法制教育培训不少于3天。综合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重点学习与本部门、本岗位和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采用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集中教育培训不少于12学时。据了解,法律知识考试已明确作为公务员培训必修课,考试合格者记录学分2分,并与评定优秀和次年晋升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