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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50%以上奖励人才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5-09-06

《组织人事报》

本报攀枝花讯 (通讯员 潘祖轩)近日,四川攀枝花出台了《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明确了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和项目征集、申报评审和政策兑现等工作程序,吸引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及其项目团队到攀发展。

《办法》明确,引进的领军型创新人才及创业人才分别可获得20-100万元、50-200万元的无偿项目启动资金支持,对紧缺急需的创新项目实行一事一议。领军型创新人才还可享受引进单位提供的办公和科研场地、设施和住房,职务技术发明成果转让收益按不低于50%比例奖励给领军型创新人才等一系列扶持政策。领军型创业人才除享受无偿项目启动资金外,将由地方国有或国有控股的风险投资基金,予以项目投资额度一定比例的股权融资扶持;还可获得不超过1000万元额度、为期1-3年的财政贴息贷款;项目获得风险投资或企业跟进投资的,财政予以投资额10%的奖励,单笔最高不超过50万元等特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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