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居民区书记可享事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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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9-06
《组织人事报》
本报上海讯 (通讯员 浦组轩)近日,上海浦东新区正式启动居民区书记"享编"工作,在全区符合条件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中实行事业待遇,旨在加快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高素质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新区出台了《关于强化保障 提高活力 加强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的实施意见(试行)》。凡符合一定条件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在岗期间,可视作事业同类人员管理,经过各街镇党工委审核、区委组织部审批、区人社局办理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享受相当于事业单位九级、八级、七级职员的收入待遇。比如,新区规定凡连续担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一届(3年)及以上、所在居民区党组织在其任期内被核定为一级党组织、所在居民区在其任期内创建成为区级及以上"文明小区"的优秀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可享受相当于事业单位七级职员的收入待遇。同时,享编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在岗在职期间可通过正常晋级,相应提高其收入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