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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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8-31
《组织人事报》
本报武汉讯 (通讯员 鄂仁轩)日前,湖北省正式启动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3000名高技能人才,培养周期为2年。省级以培养高级技师为主,市级以培养技师为主,县级以培养高级工为主。
据悉,省级培养对象为200名,条件是在一线岗位从事技能工作5年以上,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生产实践经验丰富,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创新意识的产业工人。培训单位将与湖北省人社厅签订《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职业技能培训合同》,在6月至9月间自行开展不少于2个月的技能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培训、实操培训、专家指导、技能交流等方面。省级培养对象培训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将按照人均1.5万元的标准拨付补助资金,市、县两级按照人均3000元的标准支付补助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