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三项制度落实人才项目建设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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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8-17
《组织人事报》
王乃哲
本报延边讯 (通讯员 王乃哲)近年来,吉林延边州结合州情实际和区域特点,实施三项制度,建设重点人才项目,促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
实行立项审核制。每年年初,该州各县市和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实际设计人才项目,并报州人才办进行申报立项。州人才办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立项。实行过程管理制。对经审核立项的人才项目,州人才办进行全程监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实行检查验收制。由州人才办牵头组成检查组,在年中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在年末进行检查验收,对成效显著的人才项目进行重奖。3年来,共谋划人才项目83个,发放人才项目补助资金185万元,培养各类人才20452人,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42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