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市严格党建工作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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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8-07
《组织人事报》
张晓飞
本报库尔勒讯 (通讯员 张晓飞)为强化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和意识,去年以来,新疆库尔勒市积极推行党建工作问责制,为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该市研究制订《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制暂行办法》,分类、分区域、分层面明确党建责任主体,通过党建责任主体每年向市委述职,每季度向本单位(部门)全体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述职",特邀代表对党建工作进行"考问"的方式进行问责。党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查阅资料、发放测评表、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问责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并综合日常工作问责、年度考核问责、党代表问责等情况,对问责事项办理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群众不满意的,市委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调离岗位、免除职务等处分,并将党建工作问责情况如实记录在案,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