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简介协会章程组织架构
协会动态
协会公告协会要闻协会简讯一周安排工作报告节日祝福
会员服务
会员概况会员新闻会长风采理事风采
职称评定
高级职称
考试信息
劳动关系协调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薪税师)
培训服务
培训新闻中介师(员)考试及继续教育信息 推荐培训
研究发展
信息统计授权指数研究报告
政策法规
政府法规行业标准行规行约
劳务派遣分会
分会概况分会动态
专业小组
专业小组
专家名录
专家名录
商务信息
商机嫁接渠道链接

【浙江】台州市在校网络创业列入补助范围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5-08-04

《组织人事报》

台仁轩

本报台州讯 (通讯员 台仁轩)今年以来,浙江省台州市升级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优惠度,首次将在校大学生列入享受自主创业优惠政策的目标群体,在校网络创业被列入补助范围。

该市对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在校大学生、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一次性创业补助、一次性创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创业场租补贴等政策。同时,提高大学生就业补贴标准,鼓励大学生到非公企业就业,并将补贴门槛放低,补贴标准上升,补贴年限延长,每人每年最少可获3000元补贴。其中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毕业生,每人每月可获500元补助;取得本科学历或技师证书的毕业生,每人每月可获350元补助;大专毕业或取得高级技工证书的毕业生,每人每月可获250元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中小微企业新招用登记失业1年以上且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在3年内,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动态|
会员服务|
职称评定|
考试信息|
培训服务|
研究发展|
政策法规|
劳务派遣分会|
专业小组|
专家名录|
商务信息

小程序

公众号

Tel:021-32508112
Email:021-32508112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77号1815、1817室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沪ICP备170374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