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晋安区:兼职组织员指导非公企业发展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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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7-29
《组织人事报》
林静
本报福州讯 (通讯员 林静)近年来,福建福州市晋安区探索推行兼职组织员制度,选聘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具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干部到规模较大、员工人数较多、党建工作较薄弱的企业担任兼职组织员,指导非公企业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兼职组织员应指导非公企业党支部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挂钩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等。每年召开两次兼职组织员工作例会,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为兼职组织员提供交流沟通平台;实行工作补贴制度,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补助;定期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实行兼职组织员工作年度考核,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工作不力的予以调整。截至目前,该区共发展非公企业党员136个,均未收到不良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