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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机关事业单位招人不得设置限制残疾人条件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5-07-17

《组织人事报》

湘仁轩

本报长沙讯 (通讯员 湘仁轩)从4月1日开始,湖南省将施行新的《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该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新《规定》对用人单位招录残疾人做出了更细化的规定。如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除特殊岗位外,不得额外设置限制残疾人报考的条件;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鼓励优先录用残疾人。当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其差额人数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新《规定》指出,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逾期不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经催告仍不缴纳的,由主管的残疾人联合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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