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规范党政机关检查考核评比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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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6-12
《组织人事报》
胡运生
本报南昌讯 (通讯员 胡运生)近年来,江西省南昌市按照"项目合规、依据充分、规模从简、方式简便"的原则,对市政府系统年终考核评比待审事项进行认真地审核,对考核范围、方式方法和结果运用作明确限定,并取消部分评比项目。
该市对全市组织开展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一次摸底清理。对拟开展的检查考核项目,由市直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报,并由专门部门进行审核,报请市委、市政府(或相关领导小组)审批。一律取消市级及以下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与党政机关职能无关、对推动工作没有实际意义的检查考核,一律不得进行;已经取消的、不得变相保留或恢复;部分执法性、业务性考核允许适当开展。凡全市性的、涉及县区(开发区、新区)党委、政府综合性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的检查考核项目,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统一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年终进行一次性检查考核。所有检查考核项目要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严格审批,经批准的检查考核项目方可开展,未经批准的一律取消;各类检查考核活动,凡内容相近、可以合并的一般要合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