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鲁县严格管理大学生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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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6-02
《中国组织人事报》
刘晓伟
本报开鲁讯 (通讯员 刘晓伟)为从严管理大学生村官,近日,内蒙古开鲁县出台《大学生村官考核暂行办法》,解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打通大学生村官退出渠道。
该县明确,大学生村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年度在镇村出勤率达不到85%,或不遵守请假制度,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20个工作日的;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存在违法乱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责任心较差,造成严重后果的;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总票数三分之二的;大学生村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由县委组织部依据程序对其进行解聘。同时,该县规定受聘大学生村官以正当理由提出辞职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嘎查村党支部和镇党委加注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