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凤凰县:提高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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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5-06
《中国组织人事报》
杨天明 龙文敕 黄亮力
本报凤凰讯 (通讯员 杨天明 龙文敕 黄亮力)去年以来,湖南凤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制定了案件审理以调解为主的方针,对仲裁员明确了调解率为100%的工作目标,有效提高了案件调解的成功率。
该院要求仲裁员在拿到新的案件后,先和书记员熟悉案情,梳理脉络,摸清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开庭前有针对性地寻找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容易接受的调解为突破点,增加调解成功的可能性。面对双方矛盾较为激烈的情况,仲裁员成倍地增加调解时间,用自身真诚的态度对待双方当事人,寻求取得当事人同意协调的机会。同时,适时寻求其他部门的帮助,如当地法官、当事人律师、当事人信任的人或相关科室同志的引导,巧妙借助他人的力量完成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