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夷陵区规范提高村干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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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5-04
《中国组织人事报》
周利河
本报宜昌讯 (通讯员 周利河)近日,湖北宜昌市夷陵区正式印发《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办法》,对村干部经济待遇作出规范,充分调动全区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
《办法》明确规定,"坚持'分级负担、强化保障,按岗分配、绩效取酬,适应发展、同步调整'的原则,规范全区村干部经济待遇管理。"并对管理责任、待遇构成、待遇保障、责任追究等做出了具体规定。村干部经济待遇大幅提标,增长幅度达25%以上,惠及全区172个行政村的720名村两委干部。区财政每年增加近500万元的财力专项用于保障全区村干部的经济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