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市“以事评人”四步法考核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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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3-05
《中国组织人事报》
郭炳申
本报濮阳讯 (通讯员 郭炳申)为有效解决考人考事边界模糊、干部实绩界定缺少程度和角色区分、"一顶帽子大家戴"等问题,近期,河南濮阳市探索实行"以事评人"四步法,力求通过对"事"的分析印证考准干部。
第一步,注重事与人的关联度选事。结合干部的职责分工,选择干部个人主导、主办或重要参与,反映干部道德品行、工作作风和实际能力的2-3件大事实事以及涉及干部个人的重要舆情等实事实例。第二步,区分主客观因素的权重比辨事。将"事"划分为水到渠成型、抢抓机遇型、问题倒逼型等类别,通过了解"事"发生、发展、演变的过程和结果,对"事"进行分析、甄别并归类。第三步,根据人对事的贡献率议人。对干部在"事"的推进过程中所提出的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作用以及取得的绩效等进行综合研判。第四步,聚焦能力特质的凸显点评人。通过选事、辨事、议人,对干部的现实表现、主要特点和缺点不足等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