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鲁县:公务员教育培训“学时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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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2-02
《中国组织人事报》
刘晓伟
本报开鲁讯 (通讯员 刘晓伟)为推进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近日,内蒙古开鲁县制定出台了公务员教育培训学时制管理办法,对全县各级各类公务员教育培训实施学时制管理。
学时管理的内容包括记录学时和奖励学时,记录学时根据公务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报告会、专家讲学授课等实际时间核定,奖励学时根据学员学历学位教育、在职自学、发表理论文章、挂职锻炼等情况核定。学时考核方式采取年度考核和五年周期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在本年度内参加各种在职学习和脱产培训所获得的学时;五年周期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五年累计获得的培训学时。该县还将教育培训学时制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凡未完成规定学时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连续两年未完成规定学时或五年内累计脱产培训低于规定总学时70%的,进行诫勉谈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