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奇台县实行领导干部日常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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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1-28
《中国组织人事报》
赵人锦 崔艳香
本报奇台讯 (通讯员 赵人锦 崔艳香)今年,为全面掌握干部日常动态,新疆奇台县委组织部明确领导干部日常报告有关事项,着力提高干部监督管理水平。
该县将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上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作为底数,除《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报告内容之外,将领导班子分工发生变化,婚姻、姻亲关系发生变化,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含配偶的直系亲属)参加朝觐,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配偶、子女提拔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以及本人及家庭成员去世或发生意外事故等内容均列为日常报告事项。根据情况变动通过书面和电话形式随时报告。凡出现漏报、瞒报、迟报的,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目前有32名领导干部因迟报、漏报日常报告事项被提醒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