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市严肃纪律防村官不在村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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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01-06
《中国组织人事报》
严士祖
本报盐城讯 (通讯员 严士祖)今年10月以来,江苏盐城市委组织部从解决部分大学生村官"不在村、不为村"等问题着手,进一步严肃大学生村官在村(社区)工作纪律,促使他们扎根基层。
针对部分大学生村官长期被借用现象,该市明确,大学生村官在服务期内必须在任职村(社区)工作,县级以上部门不得借用,乡镇(街道)确有临时性工作需要借用的,必须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准,一次借用不得超过15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对于擅自离岗、无故旷工等问题,该市规定,大学生村官在工作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作息制度,确因特殊情况需离村(社区)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要及时返岗销假。为了保证工作纪律得到刚性落实,该市还明确由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指派专人负责大学生村官的考勤工作,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加强对大学生村官执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