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永吉县规范管理促公务员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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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12-26
《中国组织人事报》
鲍嘉宁 初明
本报永吉讯 (通讯员 鲍嘉宁 初明)近日,吉林省永吉县出台《机关公务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机关公务员流动管理,促进机关公务员合理流动,为基层公务员队伍稳定建立制度保障。
《办法》规定,机关单位的公务员根据单位类型和性质进行顺向调配,确保县重点工作部门和乡镇的人才需求;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首先在全县机关单位之间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的,再按照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办法》还规定,试用期、服务期未满,非专业技术人员调入专业技术岗位,不符合岗位设置任职条件,接近退休年龄或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等不适宜流动情形的一律不予流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