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海设立专项资金引进培养律师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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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12-23
《中国组织人事报》
徐光安
本报宁海讯 (通讯员 徐光安)近日,浙江宁海县出台《引进与培养律师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每年安排一定数额专项资金,用于律师人才引进、培养和扶持律师事务所发展。
对新增初次执业与引进律师,从执业获准之日起3年内,每年给予补助12000元。律师事务所培养的实习律师,实习期满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对律师事务所按每人5000元一次性给予补助。外地律师事务所在宁海设立分所,且引进外地律师3人以上的,其分所自获准设立起当年予以奖励补助5万元;外地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国或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其分所自获准设立起当年予以奖励补助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