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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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12-19
《中国组织人事报》
杨建伟
本报巴彦淖尔讯 (通讯员 杨建伟)近年来,为扩大基层民主,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探索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通过选好村民代表、建立工作机构、严格运行程序和强化制度保障等方法,让村支部实现由"替民当家"到"请民做主"的转变。
该市规定,村民根据血缘、地缘、人缘、业缘等因素自由组合,每10人左右组成一组,推选一名代表。由各组推选出的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内重大事务行使表决权;从村民代表中选举3-5名村务监督员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苏木乡镇党委同步成立"村务指导小组",对村务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把关。凡村内重大事务严格按照村两委提议、镇指导小组把关、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委会执行、镇指导小组财务审结把关五道程序组织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同时,该市建立了党员联系群众、村民代表联系农户、民主监督、村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五项制度,确保"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顺利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