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万乡镇领导干部组团驻村服务群众,实现全覆盖做到“三固定、三明确、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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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12-17
《中国组织人事报》
粤组轩
本报广州讯 (通讯员 粤组轩)近日,广东省委办公厅出台意见,将今年7月开始试点探索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在全省推行。全省1585个乡镇(街道)19825名班子成员,每周固定半天,组团进驻26117个村(社区)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实现全覆盖,做到"三固定、三明确、一保障"。
固定联系人员。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人大副主席等领导干部每人直接联系1-2个村(社区)。规模较大的村(社区)、重点村(社区)要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联系。每个村(社区)都要安排1个成员相对固定的驻点团队,由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牵头负责,成员包括县(市、区)有关单位设在乡镇(街道)的直属机构和乡镇(街道)机关、所属局(站所)等部门负责同志或党员干部,驻乡镇(街道)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两级的"两代表一委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驻村(社区)各类服务中心(站)、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的负责同志,大学生村官、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以及各类志愿者等,组成辅助团队。
固定联系时间。按照方便群众、有利工作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周统一固定1天时间作为驻点日。驻点日原则上不安排重大会议,驻点团队到村(社区)联系服务群众半天。
固定联系地点。一般安排在村(社区)行政办公楼开展工作。把村(社区)各类管理服务中心(站、室)整合起来,作为团队接待群众的固定场所。
明确联系任务。注重宣传政策,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和引导村(社区)和群众开展工作。注重了解情况,全面掌握驻村(社区)所有群众的基本情况和信息动态。注重联络感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沟通思想,增进理解。注重解决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简单问题现场解决,复杂问题转职能部门按程序办理。
明确联系方式。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及团队成员当面接待群众,确保反映情况的群众全部受到接待。团队成员分片走访群众,确保每年每户村(居)民、个体工商户和每个驻村(社区)单位至少走访1遍,外出务工人员和外来人员应尽力联系。发生重大灾害或群众遇到重大困难等情况时,上门慰问。出台重要政策和部署重要工作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询群众意见。
明确关键环节。抓好公告、日志、台账三个关键环节。做好驻点联系工作公告,通过发放联系卡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争取群众支持。记好驻点日志,准确记录每次驻点联系工作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户的具体情况。建立问题台账,汇总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按程序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过村(社区)公开栏等途径向群众反馈。
强化责任保障。强化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镇街党(工)委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驻点联系工作过程中群众提出的必须解决的问题。强化村(社区)的承接责任,事前收集情况,事中主动配合,事后跟踪落实,"两委"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会议,研究落实村(社区)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强化市、县(市、区)的督导责任,督查执行落实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做好驻点联系情况的评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