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嘉祥县制定农村党支部书记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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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12-11
《中国组织人事报》
刘霄
本报嘉祥讯 (通讯员 刘霄)近期,山东嘉祥县着眼于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群众办事找不到人"等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农村党支部书记行为规范。
该县从"带头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党组织生活制度、严格集体'三资'管理、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致富、培育良好社会风尚、维护班子团结"6个方面对村支书提出基本要求。要求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按时参加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或培训。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每年"七一"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坚持"三议两管一评"办法,每年定期公示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带领群众增收致富。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培育乡村文明,勇于同各种邪教组织做斗争,妥善处理本村信访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