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即墨:推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导师制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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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4-12-08
《中国组织人事报》
周鹏
本报即墨讯 (通讯员 周鹏)日前,为加强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形成有利于人才培养成长的制度环境,山东省即墨市出台了《关于推行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导师制的实施意见》,从全市范围内选拔了98名优秀中青年干部担任新聘用人员职业导师,帮助新聘用人员尽快适应环境、成长成才。
《意见》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新聘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岗位要求,为每名新聘用人员选定1名导师,进行一对一指导。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导师要对新聘用人员从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培养,及时发现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其改进提高。导师一般从本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中选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业务能力强,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成绩突出;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善于指导和关心同志;与新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相近,或具有相似工作经历等条件。
为加强管理,确保落到实处,导师与徒弟双方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建立帮扶文书档案。同时,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对全市导师制的组织、管理、协调等工作进行把关,采取日常督查和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帮扶成效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与导师年度评优、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