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赣县区成立服务中心壮大集体经济
《中国组织人事报》
胡承炜 刘丰荣
本报赣州讯 (通讯员 胡承炜 刘丰荣)近年来,赣县区为盘活资产资源,在各乡镇探索成立村集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落实一个工作专班、一项主导产业、一家劳务公司、一套分配制度的“1+4”模式,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目前,全区实施集体经济发展重点项目23个,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1.12亿元。
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集体所有、合作经营、市场运作、民主管理的“红管家”管理模式,各乡镇共成立19家集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争取资金、开展合作、提供服务。服务中心由乡镇党委组织委员担任主任,聘请1—2名集体经济发展专职经理,负责资本运营、产品研发等工作。鼓励各发展中心选聘兼职经理,掀起全员参与集体经济发展热潮。
服务中心统筹辖区集体项目资金,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做大一项或者多项主导产业。鼓励打破辖区限制、制定合作发展协议,建立产业带联盟,提升核心竞争力。目前,已建立跨区域产业联盟6个。服务中心依法成立劳务公司,以本乡镇各村的技工、剩余劳动力作为固定用工队伍,建立用工名册,固定联系方式,集中开展培训,并从组织管理、劳动纪律等方面提出要求。鼓励各乡镇将适合村级自建自管的基础设施项目,通过“三重一大”等方式委托劳务公司建设管理,通过获取合理的工程利润,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
各服务中心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按照“大部分用于生产发展、小部分用于集体分红”原则,制定细化收益分配方案,推动集体经济收益和群众参与积极性双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