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实施“强村”工程集体经济富 乡村振兴活
《中国组织人事报》
青组
本报西宁讯 (通讯员 青组)近日,青海印发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实施方案,提出按照壮大、培优、育强三个发展阶段,从优化发展路径、加大政策扶持、强化人才保障、夯实基层基础4个方面提出18条措施,推动全省村集体经济整体发展水平提档升级。
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运用,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建股份制经济等经济实体。通过党组织联建共建、组建产业联盟等方式,集中连片打造一批优势互补的产业项目。充分运用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建设、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等成果和经验,因地制宜选择特色产业。
落实用地保障政策,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强化财政奖补支持,用好中央财政发展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打造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村集体经济示范村。支持各地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发挥资金聚集效应。优化金融扶持政策,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开发符合乡村振兴发展的信贷融资产品和金融服务产品。加强物流体系建设,引导电商、供销、邮政等市场主体,开展市场化资源整合,实现服务共享。全面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推动乡村特色产品出村进城。鼓励电商企业、批发市场等与行政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培养乡土人才,遴选一批农业农村科技攻关人才、技术推广人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候鸟型”人才工作站进行重点支持,壮大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实施“万名乡村人才素质提升计划”,5年分级分类培训2万人次。实施万名乡村人才培育示范工程,每年选拔100名发展潜力大的乡村振兴基层人才进行研修。吸引在外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等各类人才返乡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每年拿出考录计划的15%,面向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等定向考录公务员,激励引导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推动人才下乡,承接好向全省1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选派的科技特派团,重点围绕产业技术指导、品种技术推广等内容,精准开展科技服务和人才培养帮带。
建强基层战斗堡垒,调整在发展村集体经济中不胜任不担当的村党组织书记,将表现突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中的党员培养为村党组织书记。强化能力素质提升,乡镇党政正职、驻村第一书记、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专题培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农经管理、财务管理、产业发展等方面业务能力的培训。建立互促互学机制,各地每年召开发展村集体经济经验交流现场会,结对联系一批集体经济薄弱村,实现以点带面、整体提升。深化结对帮扶机制,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一联双帮”结对帮扶重要内容,激励驻村干部在谋划思路、选优产业等方面发挥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