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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市出台借调干部管理办法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3
  • 发布时间: 2025-01-10

《中国组织人事报》

田静华

本报喀什讯 (通讯员 田静华)针对机关借调干部数量缺乏管控、日常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去年底,新疆喀什市出台管理办法,确保借调干部管得住、用得好。目前,共清退长期借调干部103名,38名借调干部通过遴选、转任等方式到市直机关工作。

明确因中心工作、重大工程、突发事件需要补充工作力量,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需通过跟班学习提升能力,因其他特殊情况需借调人员等3种可以借调情形。列出试用期未满,定向引进人才基层工作服务年限未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等7种不得借调情形。制定喀什市借调人员审批表,严格落实借调单位研究提出拟借调人选、书面征求借出单位同意、提请市委组织部审批、按照借调权限由组织部门办理借调手续等审批程序。干部借调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确因工作需要的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有序,按照“谁借用、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借调单位主体责任,做好干部借调期间的日常管理和关心关爱工作。借调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对借调期满、借出单位因工作急需干部返回、自身能力不能胜任借调岗位、借调期间违纪违法等6种情况及时清退。借调期满后,借调单位出具借调干部现实表现鉴定,提供给派出单位归入干部人事档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定期对各单位借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事项的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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