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动社会评价组织技能认定规范化
《中国组织人事报》
鲁仁轩
本报济南讯 (通讯员 鲁仁轩)近日,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聚焦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重点、难点和风险点,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工作程序和评价行为,全流程、全方位进行规范,推动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流程更加完备、运行更加规范、质量更加优化。
建立一套评价流程。明确年度认定计划公告、报名管理、认定实施、结果认定、证书核发、数据上报及档案保管、年度工作总结7个方面内容,覆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
强调两个主体作用。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承担评价主体责任,落实质量管控要求,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范实施。技能人才评价管理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发挥监督管理主体作用,加强计划公告、考点考场、证书信息等审核,每年总结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明确三类人员职责。按照考前准备、考试期间、考后工作三个环节,明确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考务人员、考评人员、督导人员三支队伍的岗位职责,落实轮换制、回避制、逢考必督等工作要求。
强化四个关键支撑。完善“山东省职业技能综合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报名、考务、题库、监管等系统一体化管理。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建设,理论考试原则上采取智能化考试方式,实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强调评价全过程档案保管,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可追溯、可倒查。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证书样式印制证书,确保证书数据真实合规、及时准确。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和质量督导,引导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质量意识、程序意识,严格认真科学有序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更好地满足广大劳动者的技能提升需求。




